集装箱运输车辆养路费该怎么收?全省各方积极献计献策

2007-07-11 15:54:03 来源:《物流时代•福建物流》   网友评论 字体:[ ]~我要投稿!

《养路费征收政策重大调整  有关部门称近期将出台相关细则》后续报道

集装箱运输车辆养路费该怎么收?全省各方积极献计献策

        本刊记者 游惠卿

1258e60d3af454327160cad3035723fc.gif

集装箱运输车辆的养路费该怎么收?近两个月来这个让全省物流、集装箱运输企业揪心的事终于有了阶段性的进展,原定71日执行的新的集装箱车辆养路费征收办法实施细则暂未出台,这意味着新的办法还不执行。“这是行业协会又一次发挥应有功能,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行业意见的结果。应该感谢行业协会的一些负责人忘我的工作。”厦门一家民营集装箱运输企业老总对记者说。

记者获悉,5月发布养路费改革方案后,由于和集装箱运输企业利益攸关,我省两大集装箱运输行业协会四处奔波,调研并收集行业数据,起草建议文件,多次赴省、市有关部门力陈意见,行业意见终于得到了初步肯定。

厦门市集装箱运输协会副理事长蔡远游说,从5月初得知国家将统一全国养路费征收办法起,厦门市集装箱运输协会和福州市港口协会集装箱储运分会就没有停止过工作。协会通过充分的调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向省委、省政府递交建议报告、向省交通厅和省公路稽征局等部门力陈利弊,派人和省公路稽征局、厦门市公路稽征处及交通委、港务局等部门进行沟通,讲透、利益铀观讲清目前我省集装箱运输的现状,希望慎重对待收费方式的更改。他说,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协会意见,多次下基层调研、听取意见。虽然只是暂缓推出实施细则,但是这十分重要,因为这为我们行业赢得了时间。关于下一步的工作,他透露,协会将通过和省、市稽征部门一起研究改革方案,向政府部门提交养路费改革的若干建议方案,既要不违反国家政策,又要切合福建的实际。

根据了解,厦门市交通委、港务管理局、公路稽征处等十分关注行业的意见和建议,他们分别于625日、26日召开有关部门的专题会议和调研活动。厦门市交通委员主任林金平表示将充分听取行业意见,为物流和集装箱运输行业争取最好政策,服务港口发展。厦门港务管理局对协会工作十分重视,26日下午还特别委派有关处室领导参加协会专题会议。厦门公路稽征处除了多次和协会和企业代表座谈沟通外,还于26日上午专程到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厦门瀛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听取意见(另见本期报道《民评访车户 调研进企业》。

记者了解到,行业的普遍意见是集装箱牵引车和半挂车(车架)是一对相互搭配的专用车辆,牵引车和半挂车中的任何一方离开了对一方,均不具备营运意义。因此,目前我省将牵引车和半挂车合二为一、按牵引车为单位征收养路的方式是科学的,反之,按半挂车分别征收养路费不但不合理、也无法被行业所接受,因为我省的现实是“一头多架”。蔡远游说,去年6月份,交通部公路司在长沙召开有关公路运输的会议,来自各口岸省份的部门、行业协会对福建省的养路费征收方式普遍表示认同,深圳市集装箱运输拖车协会称之为“长沙会议精神”。“厦门、深圳、福州、广州等地行业协会已经起草了有关建议文件,建议交通部公路司落实“长沙会议精神”,统一全国范围内对集装箱拖车的养路征收方式,并以福建省目前的征收方式为范本。各协会连署后文件将尽快寄出”。

“在得到养路费标准要调整时,我们都慌了,因为如果按车架收费,我们都无法经营了。现在好了,协会积极的介入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我们可以安心发展生产了。”厦门东鑫盛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蔡联侨接受采访时松了一口气。



  


关于集装箱  养路费  的新闻
我来评两句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匿名发表
福建物流网,资讯创造价值

本月热点
最新更新
头条图文

福建物流网,资讯创造价值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客服电话:0592-6023285  举报电话:0592-6023285  主编信箱  给海西物流网提意见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