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重收费陆续展开 公路货车面临洗牌

2007-12-03 10:35:57 来源:《海西物流》   网友评论 字体:[ ]~我要投稿!

道路通行车辆轴荷质量要求依据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家强制标准GB1589-2004)及交通部《印发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492号)的要求。在实行计重收费的公路上行驶的载货类汽车如超过如下认定标准,则被视为已超过公路的承载能力。

车辆的轴载质量(简称轴重)认定标准:

单轴(每侧单轮胎)7吨;

单轴(每侧双轮胎)10吨;

并装双轴(每侧双轮胎)18吨(每少2个轮胎减4吨);

并装三轴(每侧双轮胎)24吨(每少2个轮胎减4吨)。

车辆的车货总重认定标准:

三轮货车2吨;

四轮货车4.5吨;

二轴货车(六轮)17吨;

三轴货车25吨(由二轴汽车和一轴挂车组成的汽车列车为27吨);

四轴货车35吨(空气悬挂、轴距≥1800mm37吨);

五轴货车43吨;

六轴及六轴以上货车49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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