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出台
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若干决定
——《福建省行业协会发展办法》征求意见会在厦举行
本刊讯 (琳雯)6月1日,受省行业协会立法机构委托,厦门市民政局和厦门市经发局联合召集一些行业协会负责人和代表就《福建省行业协会发展办法》(草案)举行征求意见会。会议透露,我省拟出台关于促进行业发展的决定。
据悉,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建设和繁荣海峡西岸的战略方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的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进我省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福建,省人民政府拟出台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若干决定。这一决定的出台将为我省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起到有利的促进作用。
包括厦门市集装箱运输协会代表在内的一些行业团体在征求意见会上就《办法》的出台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大家就行业协会的主管机构问题、行业协会的裁量权、处罚权问题、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的合法权益问题、行业协会会费能否在税前列支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
根据记者得到的我省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决定的草稿,行业协会是指依法批准成立,由同一行业经济组织及相关单位或个人为维护共同的合法经济利益自愿组织的社会团体法人(包括同业公会、商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