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速诚物流公司的两名驾驶员,多次盗卖自己运输的食用油。今天,杨浦区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刘云良和王火兵有期徒刑12年、罚金2万元和有期徒刑3年、罚金3000元.
刘云良和王火兵在上海速诚物流有限公司任驾驶员,速诚公司与生产食用油的上海嘉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有长期的运输协作关系,负责承运嘉里公司封存的食用油。可刘云良和王火兵却想通过“出售”自己运输的食用油“发财”。在运输嘉里公司食用油途中,开车至事先与油贩约定地点,采用撬、割等方法,弄开封条,打开油槽车封口,单独或结伙盗窃油槽车内的食用油,窃得油槽车内的食用油卖与油贩。从2007年10月至2008年1月,刘云良盗窃毛豆油1.521吨、低磷豆油18.295吨,价值22.3万余元;王火兵盗窃毛豆油3.571吨,价值3.4万余元。
法院认为,刘云良、王火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结伙窃取公司财物,其中刘云良盗窃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王火兵盗窃数额达到巨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王火兵在其亲属的帮助下退赔了赃款3万元,侦查机关已扣缴刘云良赃款6.7万余元,及两被告人到案后的认罪态度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